内容提要:[db:摘要]
近日,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发展绿色建筑,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启动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 《通知》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发展绿色建筑推动绿色生态示范区建设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对象为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改造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业主单位(政府全额投资的项目除外)。2012年以后取得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公共建筑项目和住宅建筑项目可以申报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每年3月和8月全市集中组织两次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需按《通知》规定进行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通知》规定,获得绿色建筑奖励资金的公共建筑项目应建立能耗、水耗等运行数据年度信息报送制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北京市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和运行数据申报系统”平台,项目单位应在获得绿色建筑财政奖励资金后三年内每年按期如实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线填报标识项目绿色建筑运营管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