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均未对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做出具体规定, […]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均未对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等级做出具体规定,因此后续外墙保温材料执行标准仍为《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即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且不应低于B2级,同时须结合具体情况设置防火隔离带和阻燃防护层。
分析师判断,后续出台的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望延续上述《规定》的方式,对于不同高度、不同地区、不同功能建筑物的外墙保温材料进行差异化规定,而非“一刀切”式地规定只能使用A级材料,同时原有标准预计也将有相应提高。
近期南方等地新下发的地方性《建筑外保温材料防火暂行规定》中,相关标准的提高已经有所体现。例如江苏省规定:对于建筑高度不大于54米的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不大于50米的非民用建筑(不设置人员密集场所),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且所有建筑的屋面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而在现行全国性规定中,同类建筑的相应标准为B2级。上述省份标准的调整一定程度上显示出后续政策调整的趋势PU保温材料(阻燃级别可以达到B1级)市场份额有望相应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