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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实施

内容提要:    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达不到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没有通过绿色标识认证的,房地产登记中心不得办理确权――今年10月1日起,《珠海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开始实施。

371保温政策解读:

    政府投资工程、大型公共建筑达不到绿色建筑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没有通过绿色标识认证的,房地产登记中心不得办理确权――今年10月1日起,《珠海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开始实施。

 

  作为珠海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的重要一部分内容,《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5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底,全市50%以上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珠海将在新建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项目低冲击开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运行节能监管、节约型城乡建设等领域全面推进绿色建筑行动,提高珠海市生态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实现珠海建设国际宜居城市的目标。

 

  和以往不同的是,政府将以强制性的措施来推进,绿色建筑也不再是一件业主想做就做,做不做随项目可自行决定的事情。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闭合管理制度,国土、建设、发改等多部门联动,从项目立项、土地招拍挂、用地规划许可、设计图审核、施工管理、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对绿色建筑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

 

  一、行动目标

 

  明年全市绿色建筑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2015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到2020年底,全市50%以上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从2014年10月1日起,4类项目应当按国家、省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土地出让、工程立项、建设和管理,并取得绿色建筑标识,这四类项目分别是:

  1、政府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项目;

  2、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3、单体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或整体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不含单体2000平方米以下的配套建筑);

  4、横琴新区、西部生态新区、唐家湾科教新城、万山海岛等区域的5000平方米以上新建房屋建筑项目。

 

  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投资的项目、公共建筑将在绿色建筑上先行一步,未来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将一揽子纳入绿色行动计划。这些措施无疑将使珠海市绿色建筑迈向一个崭新阶段。

  

  二、规划先行

 

  将绿色理念融入各阶层构建绿色生态城市

 

  何为绿色建筑?《实施方案》中的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因地制宜,通过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规划是龙头。《实施方案》要求,依据国家和省绿色建筑行动有关要求,结合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本地气候特点,制订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珠海市绿色建筑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编制横琴新区、西部生态新区、唐家湾科教新城、万山海岛等区域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引导各区域内的绿色建筑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建设6个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推进横琴新区、西部生态新城、唐家湾科教新城、平沙海港新城、港珠澳大桥人工岛等新规划和建设区域积极创建绿色建筑示范区。努力将横琴新区打造成为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区,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型升级。

 

  此外,还将严格落实对城市自然地貌和水系的保护。以低冲击开发原则指导城市发展建设,减少“遮山挡海”,保护城市自然通风廊道和排涝系统顺畅,编制珠海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建立绿色生态网络。

  

  三、实施特色

 

  部门联动建立绿色建筑闭合监管体系

 

  据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珠海市将建立完善闭合管理制度,从项目立项、土地出让、用地规划许可、节能设计、施工管理、过程监督、竣工验收等环节对建设全过程如何落实绿色建筑指标作出明确规定,体现真正意义上的闭合管理理念,确保节能标准、绿色建筑标准落到实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

 

  比如,在土地招拍挂时,应按规划批准书、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和相关要求明确绿色建筑标准等级等土地出让要求。

 

  在对绿色建筑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进行节能评估审查时,应将项目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基本技术指标纳入审查范围,要制定措施,加大审批后的管理,将节能评估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确保绿色节能措施的资金到位,对项目建成用能用电指标进行考核和控制。

 

  在规划阶段,规划批准书(规划条件)中应明确项目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在编制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增加绿色建筑相关内容和要求;建筑项目在建筑方案审查中应要求方案按土地出让阶段的规划条件明确绿色建筑等级标准。

 

  其中,在工程建设阶段,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中要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相关要求,在施工图审查环节对绿色建筑等级给予初步评价,建筑项目审查中对绿色建筑等级标准的衡量按相对应的导则和模版执行。

 

  两个“杀手锏”是:对《实施方案》规定的“四类”项目加强施工阶段监督检查,确保按图施工,严格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对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建筑,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对没有通过绿色标识认证的,房地产登记部门不得办理确权。

 

  四、保障措施

 

  纳入考核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

 

 《实施方案》将绿色建筑推进工作列入珠海市节能联席工作会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将绿色建筑行动目标任务纳入对各区政府、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今后将把贯彻落实本方案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责任制和问责制。”

 

   同时探索激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2015年开始,从开展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对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和评价标识制度建设等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以及对采用低冲击开发技术的建设项目,探索一定容积率奖励政策。

 

  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建筑工程,享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全额返退政策。

 

   五、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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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建筑:先行示范

 

  据悉,在绿色建筑中,珠海市新建公共建筑必须按国家、省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土地出让、工程立项、建设和管理,并取得绿色建筑标识。

 

  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既有行政事业单位办公楼、学校、医院、文体设施、宾馆等文、体、旅、卫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程建设,引导和推进企业对高耗能建筑进行整体节能改造。推进全市公共建筑在装修、扩建、加层等改造及抗震加固,综合采取节能、节水等改造措施;具备条件的,应整体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局部改造的,改造部分要达到建筑节能相关指标要求。

 

  此外,还将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做好建筑用能监管基础工作,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应加大对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情况的督查,对超限额用能(用电)、违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机电设备的,加大惩处力度。

 

  老旧小区:进行节能改造

 

  充分利用老旧小区更新时机,同步推动屋面、外墙、门窗、楼道等部位的节能改造,提高居住和环境舒适度。

 

  据悉,相关部门探索对业主单位取得一致意见或有统一部门管理的建筑,引导鼓励其实施节能改造,并给予必要的扶持。

 

  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

 

  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每年重点扶持一批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并予以适当补贴。

 

  例如,在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中,推行配备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利用光伏发电系统为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提供绿色能源。引导工业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制定新建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屋顶光伏系统建设的规划。

 

  绿色建材:全面普及

 

  严格落实《珠海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管理办法》。大力支持新型保温材料、加气混凝土制品、多功能复合一体化墙体材料、一体化屋面、多孔砌块、墙板、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遮阳系统等建材产业的发展,限制使用烧结产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钢结构等建筑体系。

 

  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2015年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全面推广使用400兆帕级及以上螺纹钢筋的建筑用钢;大力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使用预拌砂浆,逐步在全市工程禁止现场搅拌。

 

  启动8个重点项目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90多万平方米

 

  大气磅礴的展览中心、浪漫动感的城市绸带、巍峨屹立的喜来登酒店……每一个首次来到珠海国际会展中心的人,无不惊叹其设计之精妙、规模之庞大、气势之恢弘。

 

  许多人不知道,这样一个令人瞩目的项目,最近刚获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称号。

 

  今年以来,珠海一批大型公共建筑走在了绿色建筑的前列。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会展商务组团展览中心造型体现了展览建筑的特点,又充分考虑节能降耗,通过外立面遮阳、中庭采光等设计,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结构设计实现了可再生循环材料比重超过10%;全部采用节水器具,屋面雨水收集,提供道路冲洗和景观用水;采用高效冷机,应用适宜的技术策略,降低水泵、风机和照明能耗,建筑能耗仅为现行节能设计标准参考建筑能耗的77%。

 

  珠海市住规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市绿色建筑项目数量不多,总体量偏少,距离2015年全市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建设项目总面积超过300万平方米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但是随着市政府正式实施《实施方案》,2015年将迎来大规模发展绿色建筑的高潮,很多绿色建筑将陆续上马。

 

  今年5月,市住规建局分别向珠海信息港、北理工国家大学科技园、格力平沙项目一期、港中旅海泉湾项目等8家重点企业发出珠海市重点工程项目绿色建筑建设通知书,要求各区公建局要主动上门做好服务,对整个项目进行绿色建筑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项目按要求进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这些建筑工程项目从设计、立项开始,就已经把绿色建筑的概念融进去,这8个重点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累计可达到190多万平方米。”

 

  据介绍,2014年是珠海市建筑节能的关键年,珠海市住规建局重点加快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逐步建立珠海市推广绿色建筑的工作机制和考核体系,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的通知》、《珠海市2014年建筑节能暨绿色低碳建筑目标责任实施方案》、《珠海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编制《珠海市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和《珠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并拟定了规章草案《珠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

 

  同时加强对设计、施工图审查,对建设和监理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了绿色建筑专项培训,已基本具备全市范围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条件。

 

  据介绍,截至今年10月,珠海市已经有9个项目共计150万平方米取得国家或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评价标识,分别是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组团一期标志性塔楼、会展中心,珠海市五洲湾花园一期、珠海横琴总部大厦(一期)、珠海市博物馆和城市规划展览馆、珠海华发水岸、珠海宾馆改造项目1-5号楼、万科城市花园和魅力之城等。

 

  珠海市住规建局今年继续以示范工程为载体,积极鼓励、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通过征集、评审,将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改造工程、伟创力珠海工业园太阳能电站项目二期等8个项目作为珠海市今年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并安排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160万元对以上项目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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